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民爆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
2、建立和实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信用评价制度;
3、负责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及销售许可管理工作
4、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及销售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承担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6、承担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管理工作
7、指导行业发展,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8、协调处理军工废旧炸药和火工品
电话:0371-65509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