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职能
机构概况: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4〕7号),设立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简称省国防科工局)。省国防科工局前身为河南省国防科工委、河南省国防科工办,现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正厅级规格,是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等军工行业以及民口军品配套、民爆、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航空、民用船舶、空间信息技术等军民融合产业的监管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拟订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配套政策,承担支撑国防军队建设、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
2、负责全省军工行业发展宏观指导,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3、承担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军工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的科研、军工技术基础、质量、国防知识产权、国防计量和行业综合统计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和动态保军管理工作。
4、负责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安全保密、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工作。
5、负责拟订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及其产业化发展。协调推进地方政府和军工集团的战略合作。
6、负责全省核设施监管及核事故应急管理、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等涉核事项的监管工作。
7、指导全省军工行业改革改制,协助管理央属军工集团驻豫单位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和党的建设工作。
8、承办省人民政府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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